从“许三多”再看贪官的“经济贡献”
前些年,有一个颇为流行的观点: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是加速GDP增长的原动力。此“高论”当然遭到主流民意的反驳,但“围剿”之力主要来自道德与政治伦理层面,较少来自于经济层面,故而围剿并不彻底,未能斩草除根。于是,这番调调便以“经济理性”作伪装,存活了下来,且屡屡被人提起。
现在,一个样板突然站到了我们面前,用有力的事实,证明了大讲贪官“经济贡献”不仅在政治上是荒诞的,在经济上也是站不住脚的。它非但不是经济增长的润滑剂、原动力,恰恰相反,它正是扰乱经济健康发展的搅屎棍,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拖后力”。
这个样板就是被称为官场“许三多”(钱多房多女人多)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许迈永不仅经营“官场”,还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商人一样,经营着过亿的受贿资金。这些贿金大致有四大去处:炒房、寄往海外、放高利贷以及炒股。
细数这“四大去处”,从哪一条能找出“许三多”同志对国民经济做出“贡献”了?房子被炒热了,自己洗了钱却催生离谱的高房价,祸害的是老百姓;大笔资金流向国外,拉“外需”去了,哪里有大家想象中的“拉动内需”;暗搞高利贷,扰乱的是地方金融生态与金融秩序。
貌似能站住脚的理由,就是所谓“润滑剂原理”了。许迈永涉及收受多个地产公司千万级贿金,且在部分地产公司持有干股。按照腐败有利的“润滑剂原理”,他一定是用权力给了地产公司更多的便利和好处,而此种方式客观上为地产商“节约”了地产行业发展的成本。但要注意的是:从来没有证据证明这种成本一定要比正常成本更低。许迈永一人就要吃下数千万甚至上亿“好处费”,多少也算是一个侧证。
认真想了想,“许三多”同学在法庭上一定要强调自己的“贡献”,只能要么像重庆那个挪公款炒股炒房的谷兵一样,称“炒股炒房都是为钱生钱,是在给国家创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要么像贪污公款送女儿出国留学的原北京工业大学女教师徐晶那样,强调“贪污是为国家培养人才”……除此之外,实在扒拉不出还能有什么“突出贡献”。但以往经验证明,此类狡辩经常会“偷鸡不成蚀把米,开脱不成反增丑”,能否蒙混过关,就要看他自己的造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