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同,不具有对比性。如果真要对比两国的成品油价格,应该从成品油的成本、石油企业的利润、市场化程度、与国际油价的接轨、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及承受能力等多个方面来综合对比才可行――
油价争论中的“市场之争”与“社会之争”
近期有关油价的争论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焦点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国际油价下跌与国内成品油价上调所引发的对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简称“新定价机制”)的争论,笔者称之为“市场之争”;另一个是由中石化一位权威人士引用中美两国成品油价对比数据力证国内油价目前仍低于美国所引发的社会对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比较是高还是低的争论,笔者称之为“社会之争”。
“市场之争”不能说明新定价机制失败,只能说明需要进一步完善
“市场之争”源起于国家按照新定价机制分别于6月1日和30日两次上调国内油价后,7月份以来国际油价由于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引发市场避险情绪出现连续下跌,目前累计跌幅已经超过10%。而国内部分地区成品油批发价并没有随着上调命令而上涨,反而由于国内需求不旺而争相下跌,重庆、成都、长沙等地的成品油批发价甚至出现每吨200~600元的跌幅,几乎抵消了6月30日上调油价时每吨600元的涨幅。
国内油价上调的时机与国际油价走势以及国内石油需求增长趋势的不相吻合,引发了社会对新定价机制的争论甚至质疑,有媒体刊文认为“成品油价格上调不仅没有民众的理解,更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可。应该说,这是一次失败的公共政策调整的经典案例”;“新定价机制挨了市场一耳光”,还有专家认为“这种背离说明国家对油价的管制政策已经失败”。
社会存在这样的质疑,非常合理,可以促进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但对于认为新定价机制失败的观点,笔者并不苟同,反而认为新定价机制是成功的,但需要进一步完善,理由如下:
根据新定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次数将更加频繁,更能灵敏地反映国际油价波动情况,与国际接轨的程度更高。理论上讲,如果国内油价每天都能随着国际油价波动而调整,这个时候国内市场就真正彻底地与国际市场接轨了。
新定价机制使得调价决策更加透明、公开,体现了依法行政的理念。原先调价时,大家都不知道调价的决策依据和具体时间,只能按照有关部门半夜发布的通知执行。现在新定价机制出台后,何时调?调多少?都可以根据其中的内容去预测和分析,此后的任何调价行为就不再是“半夜鸡叫”,而是有章可循了。
新定价机制规定“当国际市场石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其中的变动当然既包括上涨也包括下跌。但大家要注意,国内油价的调整都是根据前一段时间(22个工作日)国际油价波动而定的,是对已过去的22个工作日里国际油价涨跌的后续反映,而不是对未来国际油价走势的提前预判。6月1日和6月30日两次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是对前段时间国际油价上涨的后续反应或“补偿”。至于调整后7月份国际油价是涨是跌,只能根据下一个时间段来反映。如果在未来22个工作日里国际油价下跌幅度超过4%,国家相应地下调成品油价格,这样的“有涨有跌”才能说明新定价机制的成功所在。
当然,人们对新定价机制的质疑说明其需要进一步完善:
新定价机制所依据的基准油价值得商榷。该机制自去年年底开始运行,当时国际油价低而国内油价没有下调到位,有点虚高。换言之,新定价机制建立在虚高的油价基础上,后来无论其如何运转,或涨或跌,国内油价必然始终高于国际油价。这也是每次“依规”上调油价却每次都让人看不懂、都会引起民众质疑甚至抱怨的主要原因。
新定价机制在出台前征求民意不够以及出台后的解释不清引发民众的误解或质疑。该机制在出台前,社会对它知之甚少,民众参与度不高,对其中的内容理解得不够透彻。而且其中的内容给人一种模糊的感觉,如其中提到的“正常加工利润率”、“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等数据到底是多少?“4%的变动幅度”是根据什么计算出来的?社会不了解;“根据国际油价波动相应调整国内油价”的说法受前期油价调整的事实影响,给社会带来“只涨不跌”或“快涨慢跌”的误解,等等。
“社会之争”缘于石油企业成本不透明,反映出社会对石油垄断现象的质疑
中石化一位权威人士为力证国内油价低于美国所引用的对比数据,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争论,除了所引用的对比数据不具有代表性和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外,还与中美两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同,不具有对比性有关。如果真要对比两国的成品油价格,笔者认为应该从成品油的成本、石油企业的利润、市场化程度、与国际油价的接轨、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及承受能力等多个方面来综合对比才可以。
中石化的这名权威人士属于石油体制内人士,社会大众属于石油体制外人士,双方肯定都会站在己方立场说话,对于我国成品油价格到底是高是低,各有自己的理由。但为何会产生如此激烈的争论,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石油企业成本不透明,进而反映出石油企业在目前依靠垄断地位谋取暴利的事实。这种不合理不仅需要有关方面明确解释,更需要及时改正。
进口原油和国产原油成本到底有何差异?我国的石油市场规模虽然很大,但国内自产原油占到供应总量的一半左右,而且国内自产原油成本要远小于进口原油,在这种情况下,完全以国际原油价格来推断成品油成本,那么,国内外原油成本差异如何在成品油价中体现?
既然我国成品油运输、加工以及销售环节成本均高于美国,为什么石油企业却能成为“亚洲的最赚钱公司”。据相关数据显示,美国零售和输送环节成本一般占零售价格的12%左右,而我国零售和输送环节一般会占到零售价格的20%左右。理论上,在市场竞争中,成本越高越难赚钱,可为何中石油多年成为亚洲最盈利的公司;中石化2009年以207814.5百万美元的营业收入首次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前10名?
国际油价走高,石油企业喊亏损的同时,石油企业为何不从缩减其生产成本和人工成本入手?尽管国内石油企业从不向社会公布其生产成本和人工成本,但社会上却不时传出其员工加薪、发放高福利的消息。曾有专家估算,中石化集团的人工成本(包括工资、各种保险和福利)已占总成本的近9%,远高于国外同类企业5%左右的比例。
两点启示
在目前相对垄断的石油市场局面尚未打破之前,为防止石油巨头利用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利益,政府进行一定的上限价格管制显然是必要的。因此,无论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如何改,改到什么程度,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还不能完全通过市场化方式来定价,不可能脱离政府而单独形成,最终都会以“市场定价为主+政府适当干预”的面目出现,那种完全以市场定价脱离政府管制的思路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实际上很难达到。
油价暴涨暴跌的受害者包括石油企业和全体居民,其所产生的成本和收益均应由全社会承担和分享,而不能让企业或居民单独承担,以保证社会的公平性。目前我国石油企业大都是国有控股企业,它们既承担企业发展的责任又要替政府执行市场稳定职能,政府不能放任石油企业在油价暴涨暴跌的波动中获取暴利或破产。同时,石油的价格变动会影响所有行业的成本,进而影响居民的生活,在当前经济增长乏力、消费低迷之际,对由于成品油价格管制所产生的成本和收益,政府应通过财税、补贴等综合措施由全社会合理承担和分享。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