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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两央企为何置环保禁令于不顾?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23日 10:23 作者 谭浩俊
    11日,环保部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同时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各有一家在建的水电站被责令停工进行整改。这是环保部成立之后的第一张大“罚单”。而媒体报道,1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水电站的施工并没有停下来。
  环保局升格为部后给出的第一张大“罚单”,就这样以“哑炮”的形式出现在了公众面前。
  两央企的我行我素,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环保执法生态已受到严重污染,要想解决环保执法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首先需要治理环保执法中的环境严重“污染”问题。
  对两央企来说,敢于置环保禁令于不顾,可能并不仅仅在于他们是央企,有着丰富的人脉关系和社会资源,而是还有更深、更复杂的原因。
  按照项目建设的一般程序,所有的新建项目开工前,都必须在获得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后才能开工建设。也就是说,环评是项目能否审批和建设的前置条件。如果环评不能通过,项目就不能审批,项目不能审批,就谈不上建设等方面的事宜。即便地方政府先将工程建设前的各项基础设施工程完成,以此达到既成事实、木已成舟的目的,这样的口子也决不能开。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金沙江水电工程项目来说,除了地方政府的“打劫”之外,按照两项目建设相关负责人的说法,除了项目环评和核准这个工作正在报批外,水保、土地预审、移民安置等其他的工作在相关部委已经获得了审批。言下之意,此项目已经具备相当“合法”身份。
  在此我们需要了解的是,这两个水电项目有没有得到国家发改委的审批?如果没有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批文,那么其他所有部门的批准,都仅是前置条件中的一环。特别是移民安置,更是需要在项目合法身份取得后才能实施。如果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批文,那么,其批文又是怎么出笼的呢?为什么在环评没有审批的情况下就能下达批文呢?
  很显然,在这两个项目的建设问题上,有关部门存在一定的失职行为。
  我们常说,独木不成林,在实施行政行为方面也是如此。两央企所以敢置环保禁令于不顾,在笔者看来,说到底,还在于各经济部门、执法部门、地方政府没有能够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谭浩俊,江苏省镇江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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