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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能发高薪 浦发行为何还想向投资者伸手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16日 08:20 作者 皮海洲
  皮海洲
    随着4月10日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同一天推出2008年年报的浦发银行就成了这个“降薪令”的“活标本”而受到市场的关注。
    “降薪令”规定,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不得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而浦发银行的高管薪酬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该行2008年年报显示,除董事长吉晓辉2008年的薪酬无可比性、行长傅建华的年薪下降了20%之外,其他高管薪酬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董秘沈思的薪酬则由193万元涨至383.6万元,涨幅为98.7%。职工监事、杭州分行行长杨绍红,其年薪从2007年的229万元上涨至2008年的500.3万元,涨幅高达118%。
    按照“降薪令”的规定,让高管们退还或在2009年度薪酬中抵扣2008年度多发的部分,这只是一件很细小的事情。而真正应该引起人们注意的是,浦发银行的薪酬体系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
    第一,董秘的薪酬高过董事长与行长。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董秘的贡献再大也大不过董事长与行长。但在浦发银行,董秘沈思的薪酬却是董事长与行长薪酬的两倍。当然,董事长与行长的薪酬偏低,是他们主动降薪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按绩效考核的高管,如职工监事、杭州分行行长杨绍红等人领取的薪酬超过董事长与行长是可能的,但作为公司董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沈思,其薪酬却高出董事长、行长的一倍,这是不可思议的。更何况,面对“降薪令”时,如果不把“董秘”列入该行高管之列,那么,浦发银行薪酬体系不合理的问题就更大了。
    第二,浦发银行的薪酬体系与该行的发展相脱节。2008年,浦发银行让职工拿到了高达45.6万元的平均工资,共计支付的员工费用高达80.73亿元。但在这种高工资的背后,却是该行资本充足率的不足。2008年末该行的资本充足率只有9.06%,离10%的目标值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于该行的发展明显不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行采取了向投资者伸手要钱的做法,拟发行次级债与A股融资300亿元。
    这种有困难就找投资者要钱,而职工却无须为该行发展分忧的薪酬体系能言合理吗?这样的薪酬体系明显是对投资者感情的伤害,对投资者的信心也是一种打击。因此,作为一种合理的薪酬体系,必须要与公司的发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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