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市场自律自治机制 护卫食品安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3日 09:16 作者:

  近日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暴露的“问题肉”事件,因牵涉到国内外业务等而已演变成一个世界性丑闻。其母公司福喜集团虽事后发表声明向消费者致歉,但却辩称上海福喜事件是“一起个体事件”。而上海福喜公司质量部经理张晖则对调查人员承认,公司多年来的政策一贯如此,且“问题操作”由高层指使。对于次品的“回收再利用”也是公司明确的规定。

  显然,从媒体的暗访到执行层面的供述看,上海福喜对过期原料和问题产品“回收再利用”可能并非是孤立事件,且优先供应中国市场。舆论的焦点也在于此,一家世界著名企业,大部分时间在其他国家都安分守己,为何到了中国却不守规矩。舆论得出一个共识,即在中国违法成本很低,值得企业为追逐利益而冒险。

  这不独是食品领域的现象,在其他行业同样存在,比如,某些国际品牌汽车在中国不召回等等,这看上去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但本质上是对中国监管制度的蔑视。因为正是监管制度有漏洞,才给商家歧视中国消费者的机会,这种尊严的丧失,至少有一部分来自我们自身。

  当然,食品安全在中国是个顽疾,至少大部分人承认,相比跨国企业,本土企业的原料与产品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因为跨国企业为了企业形象更加自律,值得信任。这确实让人尴尬,早就有一种自嘲式的说法,即中国人身体就是一张化学元素周期表,各种食品里面有太多伤害身体的添加剂,此外还包括农药残留、地沟油、重金属超标大米等。

  这很容易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为遵纪守法的企业生产成本更高,而产品可能不如有各种非法添加的食品在口感和外观上好。由于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较差,这鼓励了整个行业为了更高的利润而采取各种违法的操作,连跨国公司也不例外。

  中国食品监管有效性差的原因在于监管文化的缺乏与制度漏洞。中国人有一种源自历史的饥饿感,只是在改革开放后才开始摆脱吃不饱的问题,因此,存在一种集体无意识,即人多地少,能吃饱且逐步吃好已不错了,只要吃不死人就没问题。这种普遍存在的想法也成为相关部门疏于监管的一种社会文化基础,而且,大中型食品企业能够提供就业、税收等,即使出了安全问题,当地政府也会尽量息事宁人,违规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在西方国家,如果食品存在安全问题,不仅消费者可以提出诉讼和赔偿,法律也会给予那些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伤筋动骨的惩罚,这些都可让违法者倾家荡产,没有所谓悔过自新的余地。但在中国,消费者不仅没有集体诉讼的权力,政府对企业的惩罚额度也很低,即使那些被迫关停的小企业,也有足够的自由另立门户,而不是列入禁入名单。

  因此,维护食品安全关键在于执法,并给与违规者严重惩罚。但是,企业造假通常都是隐秘的,而中国式监管执法主要是由政府部门抽查,企业很容易收买监管部门或者通过造假躲过抽查,而监管部门也会以取证艰难或人手不够而或推责或无能为力。因此,中国法律应鼓励并奖励举报行为及允许消费者集体诉讼,让大众参与到监督过程当中,为消费者提供自利博弈的对等机制,构筑市场自律自治能力,才能有效地震慑那些违法违规的企业或个人。否则,制定再多的法律,设置再多的机构,面对市场的汪洋大海以及违法者的隐匿,外部监管也难以摆脱“隔靴搔痒”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