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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大盘点来源:理财周刊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7日 17:22 | 作者:张安立
应收账款能否有效管理对中小企业来讲尤为重要,而在银行各色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品的帮助下,企业有望盘活资金,为发展腾出空间。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大盘点 文/本刊记者 张安立 对中小企业来说,应收账款是它们主要的公司资产之一,平均占总资产三至四成。处理妥当,企业的资金周转不会遇到麻烦,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三角债”的纠结。 对此,一些企业曾利用银行承汇票进行融资。不过,随着一些企业将套现融资作为申办的唯一目的,以伪造购销合同等方式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导致非经营汇票贴现、协助骗取汇票、违规出具汇票等犯罪的发生,这一融资通道不幸被堵。在这种情况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成了解决中小企业“三角债”问题的重要工具。 据融道网中小企业融资研究中心研究总监郑海阳介绍,除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外,许多城市商业银行,还推出了五花八门的产品,如富滇银行推出的“富滇成长”收费权账户质押、出口退税账户质押;金华市商业银行推出的“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乌鲁木齐商业银行的“应收利息质押贷款”等等,都是针对特定的应收账款,如收费权、出口退税账户、物业租金、应收利息而推出的。当然,对于大部分没有出口、没有特殊的收费权的中小企业来说,最可能采用的,还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些有特色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品供大家参考。 中国银行:应收账款质押 债权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普通应收账款设定质押,为其在银行申请办理短期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适用企业: 成立时间2年以上、企业主或法人代表从业经验4年以上、无不良信用纪录;债务人资金实力雄厚,具有一定资产规模、现金流量充足,具有较强的付款能力,与债权人有长期合作,过去一年中无因产品/服务质量或履约期限等问题而与债权人发生商业纠纷 应收账款条件: (1)仅接受现存的应收账款质押,不得以将来的应收帐款出质,即债权人在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的义务已经完全充分履行完毕; (2)仅接受全额质押,原则上不接受部分质押; (3)债权人应对应收账款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债权,无其他抵质押行为。不存在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合法有效; (4)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出质的应收账款基础合同中无禁止或限制转让、限制披露、设定抵销权、可延期付款、账户控制等特殊限制约定; (5)应收账款到期日应不晚于所担保债务的到期日。 办理流程: (1)授信申请人向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欲质押的商务合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情况介绍等; (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审核授信申请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质,商务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取得应收账款债务人出具的应收账款确认函等; (3)银行根据相关材料进行业务审批; (4)审批通过,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办理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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