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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成效显著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总行的要求,积极推动厦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实现了蓬勃快速发展的势头。
  2010年6月22日,福建省厦门市被纳入全国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作为主要的业务牵头管理部门,正式启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人民币跨境结算这一新的结算工具为厦门的外经贸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金融服务平台,为地方外经贸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一是业务总量快速攀升。从试点以来至2012年8月末,厦门各类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总金额574.85亿元,总量在两年左右突破500亿元大关。二是业务品种不断丰富,具体业务品种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结算、跨境信贷和贸易融资、人民币境外项目贷款、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结算等,全面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需求。三是业务覆盖面稳步扩大。截至2012年8月末,厦门共有23家商业银行实际办理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实际办理业务的企业数量为620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约500家,增长了近4倍。四是区域占比持续提高。2012年1~8月,厦门累计办理各类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占同期海关统计进出口总额的8.6%,比上年同期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占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5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对区域外贸结算的贡献度明显提升。五是境外覆盖区域不断增多,对台湾地区特色明显增强。2012年1~8月银行共办理对台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93.58亿元,台湾地区成为厦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第二大境外交易方。
  试点开展两年多来,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总行的要求,推动厦门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实现蓬勃快速发展的势头。一是扩大宣传,全面提高业务覆盖面。二是顺应市场,及时畅通政策传导渠道,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以银发〔2011〕145号文件政策精神为指导,顺应市场需求,先后出台《厦门市跨境货物贸易报关与结算币种错配业务操作指引》、《转口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指引》等三份政策指引,推动厦门经常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通道。三是重视协作,有效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建立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平台,加强与市金融办、商务局、海关、国税等政府部门的协调联动,先后在出口货物贸易试点企业名单采集、明确出口货物贸易项下采用人民币结算的退税流程、举办各类大型政策宣讲会等方面形成协作成果;建立银行间通报交流工作平台,加强与各个业务开展银行的工作联系;建立与企业协会资源共享平台,加强与台资企业协会、外经贸企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协调联系。四是突出特色,深入发挥对台纽带作用。以人民银行总行跨境人民币业务文件和政策为框架,设计论证人民币对台跨境结算的有关路径和方案,牵头举办2012年海峡金融论坛,推动厦台两岸的银行机构直接洽谈和对接,引导鼓励厦门的法人银行先行先试,成功实现台湾地区银行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在厦门落地并开展结算,推动厦台两岸银行机构建立人民币代理清算群,扩大厦门作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影响力,为在厦台资企业贸易和投融资结算提供便利。五是防控风险,扎实推进业务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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