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02日 14:04 |
作者: |
何树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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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厦门讯(记者何树河 □方菲菲) 7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以及厦门银行等7家银行金融机构与厦门市台商协会及在厦的12家台资企业分别签订了授信合作协议和贷款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厦门在增加对台商贷款、解决台商融资问题上更进了一步。
2012年6月17日,国台办主任王毅在第四届“海峡论坛”大会上表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未来3至4年内对台资企业再提供600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
作为海西发展的第一大窗口城市,拥有得天独厚对台区位优势的厦门,以实际行动积极贯彻落实了这一措施。在厦门市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率先为厦门台资企业争取到1400亿元人民币的贷款额度,创下了历史之最。并承诺在未来的5年内将贷款额度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台商,帮助在厦台资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融资问题。
厦门是台商投资大陆的重要城市。全市目前有台资小企业3200多家。截止到今年6月底,厦门累计引进台资项目(含第三地)3948个,合同利用台资109.9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81.9亿美元。台资企业产值约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0%,出口额占全市出口贸易总额的一半,在厦台资企业和广大台商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和发展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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