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金融投资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05日 0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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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三大发展重点敲定,有关部门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并拓宽投融资渠道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拉动经济增长前景广阔。
这位负责人说,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业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城镇污水垃圾、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可超过8000亿元,环境服务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节能技术和装备重点是高效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装备、节能仪器设备;节能产品重点是高效节能家用电器与办公设备、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汽车、新型节能建材;节能服务重点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重点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与利用。
环保技术和装备重点是先进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监测设备;环保产品重点是环保材料、环保药剂;环保服务重点是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社会化,完善提升融资、咨询、评价等服务体系。
这位负责人说,《规划》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等。他说,有关部门将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收费权质押贷款,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将完善进出口政策,通过完善出口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政策,鼓励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出口,对用于制造大型节能环保设备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研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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