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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方面创新民资准入方式 引导民企国企共生共荣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27日 08:35 作者 李春莲
  ――专访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
  
  在中国经济跃居全球第二之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任务日益突出;与此同时,打破垄断、鼓励民资准入特定行业的呼声也有所上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要加快对垄断行业改革。温总理近日表示,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订出来。
  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就垄断行业改革、民资市场准入、国企发展等问题进行分析。
  民资进入垄断行业
  仍有“三难”
  证券日报:2010年我国出台“新36条”,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特定行业。但目前看来,民资进入特定行业的玻璃门、弹簧门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您看来,民资进入垄断行业目前有哪些困难?
  辜胜阻:当前,民间资本难以进入垄断行业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行业垄断势力强大,市场准入存在多重障碍,民间资本“不能进入”。例如,准入审批条件模糊、程序繁琐、缺乏透明度使得民间资本面临“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障碍。二是缺乏有效的优惠扶持政策,民间投资激励不足,民间资本“不想进入”。三是投资服务体系不完善,投资环境不优,风险较高,民间资本“不敢进入”。如由于地方政府的信用约束不够、政策不稳定或不连续,民间投资往往会遭受投资中断风险和侵权损失,投资者利益保障存在较大困难。
  证券日报:从目前来看,您认为对垄断行业改革应该从几方面入手?
  辜胜阻:进行垄断行业的改革,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要坚持“高屋建瓴、从长计议、深谋远虑、系统设计”的原则:
  一要采取“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强力推进自上而下的改革。建议成立由中央直接领导的、超越部门的改革领导协调机构,防止部门利益对改革的锁定。二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谋划长远之道,慎用权宜之计。要有长远的战略思维,准确把握改革时机,抓住和解决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三要深谋远虑,有锐意改革的勇气,强调治本而不是治标。要集中精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所突破,勇于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发力攻坚。四要系统设计、通盘考虑。改革要明确最终目标、子目标及其先后顺序、改革时间表、改革方案和保障措施。
  四大措施
  可促进垄断行业改革
  证券日报:在目前的情形下,民航、电信、石油等这些垄断行业该如何开放?
  辜胜阻:加快垄断行业改革需要:第一,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机制,规范民间投资审批程序,打破民资准入的“玻璃门”障碍。要推行民间资本市场准入的审管分离制,减少前置审批事项,简化、规范审批程序,公开审批内容,优化审批机制,取消不合理的各项附加条件或限制性要求。
  第二,加快国企非主业资产的剥离重组,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资本多元化改造、可竞争性环节分离,加快行业的开放。要探索培育省级控股国企,由民资对省级国企参股或联营。
  第三,创新民资进入的方式,形成政府与民间力量共同投资的新格局,引导民企与国企在竞合关系中共生共荣,构建国企与民企、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机制。
  第四,加快监管体制改革,探索“宽进严管”机制。改组现有垄断行业监管机构,规范行业监管的权力、责任和程序,促进行业监管的独立性、法制化和公开化。
  证券日报:近年来,有些行业存在垄断加剧的现象,这与鼓励民资进入垄断企业的政策是相悖的,这什么原因造成的,您认为该如何杜绝?
  辜胜阻:我们知道,一些垄断行业投资较大,回报周期长,民间投资往往难以享受与国企同等的政策性补贴、税收减免和政府注资等优惠政策,很难与强势国企同等竞争。
  在未来,要想改变这一现状需要建立民企进入的援助机制,在投资待遇同等化基础上加强政策扶持,清除民企市场准入的“弹簧门”障碍。首先,要推进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在土地、财税、融资、环保、招投标方面的待遇公平化。其次,建立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常规援助制度,制定针对不同行业的援助标准及援助方式。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在满足最低门槛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再次,要避免国企利用政策和资源优势强势扩张而对民企的“挤出”,通过存量调整和环节拆分为民企腾出发展空间。
  构建草根金融与草根经济
  “门当户对”的金融格局
  证券日报:去年由于温州老板跑路而使中小企业一度陷入困境。有人认为这一问题的出现是因为中国式金融行业的垄断造成的。您对此的看法是怎样的?
  辜胜阻:温州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温州“两多两少”纠结:民间资本多而投资渠道少、民营企业多而信贷融资少。如果缺乏足够的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可能发生“异化”,成为“高利贷”滋生的“土壤”,既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也会积聚金融风险。
  因此,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民间金融的阳光化,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中小民营银行,既可为坚守实业的中小企业提供发展资金、满足其融资需求,也可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提供渠道,具有“一石多鸟”之效。为此,第一,对民间金融不是打击取缔而是规范“招安”,使民间借贷从地下无序的“灰色地带”走向地上“阳光”规范运作。重视民间借贷的法律制度建设、监管体系改革和金融体制创新。第二,引导民间资本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构建草根金融支持草根经济的“门当户对”的金融格局。第三,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第四,创新金融监管机制,建立分层次的监管体系,实现金融监管的多元化。
  证券日报:近日,温总理又多次提到“放活民间资本”,您认为民资该如何放活?
  辜胜阻:激活民间投资,需要在上文提到的破除垄断、降低行业准入门槛的基础上,完善民间投资融资渠道、加大财税扶持和优化投资服务。具体来说:一要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银行体系,及时有效地为民间投资提供融资服务。二要构建扶持民间投资的财税支持体系,提高投资收益。三要建立社会化投资服务体系,降低民营企业投资风险。
  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
  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
  证券日报:目前,公众对一些垄断国企坐享巨额利润却没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质疑的声音越来越高。您认为垄断国企的社会责任表现怎样?
  辜胜阻:早在2008年出台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就对央企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包括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企业价值的充分体现和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三个方面。事实上,国企尤其是央企也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发挥了一定表率作用,如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显示,国有企业综合得分31.7分,明显高于民营企业的13.3分和外资企业的12.6分。但现实中,由于一些企业效率不高、垄断过度、环保投入不足、巨额利润未实现与民共享等原因,公众依然不太满意其社会责任表现。
  证券日报:一直以来,公众对国企红利比例和用途走向都不满意。您怎么看待当下国企红利上缴问题?
  辜胜阻:目前,公众对国企红利征收不满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企红利上缴比例不高。据财政部数据,2010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但只上缴440亿元红利,占比仅为5%左右。二是国企红利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微乎其微。基于当前国企较强盈利能力,未来要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更多用于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实现国企红利“来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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