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起,我国宏观调控引入了一个新的指标概念,这就是社会融资规模。不久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是全面反映金融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以及金融与经济关系的总量指标。与货币供应量从金融机构的负债方统计不同,社会融资规模从资产方进行统计。
社会融资规模在理论上得到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信用观点的支持。根据信用观点,以货币为代表的负债方并不能全面反映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及其影响,贷款等资产方的主要项目,也能反映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经济学家们提出信用观点,不是为了完全否定和取代货币观点,而是试图对货币观点予以补充和完善。信用观点也获得了西方国家一些实证研究的支持。
社会融资规模指标的推出,与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和产品不断创新、直接融资快速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明显增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大量增加、社会融资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的经济金融环境是相适应的。实证研究也表明,我国的货币政策能有效影响社会融资规模,社会融资规模也对经济增长、物价水平、投资消费等实体经济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社会融资规模是反映金融和经济关系的良好指标。
编制社会融资规模指标也有利于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可以说,从存款性金融机构负债方统计的货币,是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提供的流动性和购买力,反映了整个经济的需求。而主要从金融机构资产方统计的社会融资规模,则从全社会资金供给的角度反映了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在我国,编制社会融资规模指标,对于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