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5日 07:52 |
作者: |
李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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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春 成都商报评论员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一些药物从出厂价到医院的终端价格,各环节中间利润高达2000%以上。专家指出,政府实行药品招投标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却被利益团体钻了空子,成为推高药价的幕后黑手。
药价虚高几乎已成全民公敌,在多项措施下,药价仍居高不下,背后原因值得剖析。报道指出,药价利润奇高与药品招投标政策有一定关联。2001年开始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竞价采购,价格由当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审定公布的价格叫中标价,中标价是医院采购药品的最高限价。此前提到2000%利润的那种药物出厂价仅0.6元,北京市的中标价高达11元,最终零售价12.65元。
实际上,统一招投标制度本意是好的,招投标本有的公开性使其天然具备经得起拷问与质疑的属性。然而,央视的报道却让人看到了药品招投标中诸多非透明的人为操纵因素。这异化了招标,使其成为装点外表的门面。
由于招投标针对所有公立医院,统一的价格造成了公立医院药品价格被招投标垄断的客观事实。人为操纵加上价格垄断,利益格局由此形成并固化下来,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销售成为稳定的“暴利场所”。
人们想用公开招投标降低药价,结果却带来垄断和利益格局固化等一系列问题,药价问题非但没解决,反倒变本加厉。这说明单纯的统一招投标并不能解决问题,需要一系列制度安排,环环相扣才能取得实效,尤其是如何保障招投标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配套制度。
另一方面,再完善的制度也不能取代严格的执法。腐败以及腐败的冲动是客观存在的。从很多报道看,一些药品的虚高价格中,腐败成本往往占大头。一支注射液出厂价仅0.6元,药品代理商以4元价格卖给医药代表,每支赚3元多。但这些钱大部分花在了招投标上,即所谓推广费。医药代表再以中标价11元卖给医院,中间差价7元。这个中间差价就是“返费”。“返费”中,医药代表拿10%左右,其他的都作为回扣给了医院和医生……最终卖12.65元的药品,有8到9元的腐败成本,正常的成本和利润只有3到4元。
医药腐败不除,药价虚高难改。医药领域长时间有力度的反腐是极其必要的。医药界如今乱象丛生,与法不责众有关,所以必须动真格、严格执法,就像治理酒驾那样。凡事认真总能解决,治理药价虚高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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