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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发改委降低部分药品价格点评
来源 东北证券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11年03月09日 14:42 作者 周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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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
  调价范围涉及单独定价药品和统一定价药品,本次调价并没有改变单独定价药品的价格优势,外资原研药、首仿药和普药的价差仍然存在,已单独定价药品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虽然有所缩小,但价格差距仍然巨大。
  国家发改委的这次药价调整,无论是从调整幅度还是调整范围都没有超出我们之前的预期。价格调整以药品生产经营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供求等因素确定,高价药多调、低价药少调,这表明国家在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的同时,也考虑了医药制造企业的实际经营压力。
  由于价格调整,相关药品的终端销售额每年减少100亿元,出厂价若按照终端价的三分之一来计算,相当于医药制造企业的利润减少了每年30亿元左右。此次降价方案公布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分期分批降低其他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这意味着压在医药板块头上的降价靴子仍未落地。我们预计进入医保目录的常用药品(包括中药和部分生物制品)大部分都会被调价。
  投资建议:这次调价体现了差别定价的策略,专利药仍然获得了较高的定价权,国家鼓励创新的态度依旧。在药品降价趋势未变的情况下,建议投资者可以关注以下四类医药企业,一是具有单独定价权或者是独家品种的企业,比如誉衡药业、双鹤药业等;二是能拥有不受到价格调控的药品剂型或者是具有剂型创新优势的企业,比如现代制药等;三是主营产业不受价格调控的企业,比如通策医疗等医疗服务类公司、新华医疗等医疗设备类公司;四是向“大健康”产业延伸的企业,比如马应龙、广州药业等。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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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附件:
发改委降低部分药品价格点评:降价压力仍未充分释放,关注不受药价调控影响的企业-110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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