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2日 09:36 |
作者: |
王颖春 |
| |
中国证券报记者11日从第七届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上获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二五”规划》有望明年初上报国务院。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研究开征扬尘、机动车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 规划中的“重点区域”包括3个重点区域和9个城市群,涉及17个省(区、市),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2%,占全国人口的42%,占全国GDP的67%和约一半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规划明确,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积极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到2015年,北京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上海、珠三角、乌鲁木齐应实现煤炭消费总量零增长,江苏省、浙江省、山东半岛煤炭消费总量增幅控制在10%以内,天津市、河北省煤炭消费增幅控制在15%以内。(王颖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