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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非常规摸底 险资禁涉足民间借贷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09日 08:23 作者 黄蕾;卢晓平
    ⊙记者 黄蕾 卢晓平  ○编辑  邹靓
  
  在鄂尔多斯、包头这两个民间借贷活跃的地区,内蒙古保监局正悄然展开一场非常规抽查行动。摸底的对象是当地部分保险机构,抽查的内容是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或违规投资情况。
  这场摸底调查行动遍及全国。据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今年10月中旬,各地保监局相继接到保监会资金运用部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展开对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自查与抽查行动,并为此召开了一次大范围的视频工作会议。
  这次大规模摸底调查的一个大背景是,今年以来,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部分地区民间借贷活跃,高利贷问题有所抬头,引发了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一位保险业人士说,“监管部门所担忧的是,手握庞大资金的保险机构,会成为相关机构和个人开展民间借贷的一个途径。如有风险存在,一定要严堵。”
  随即,一份《关于禁止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通知》被悄然下发至各保险机构及其省级分支机构。通知中明确严禁保险机构以各种违规手段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不得协助相关机构和个人开展民间借贷。
  通知翔实到对具体违规伎俩的“禁令”,包括:严禁将保险资金直接借贷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严禁利用保单质押贷款将资金贷给非保单持有人;严禁开展委托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严禁串通金融机构出具虚假存款证明挪用资金;严禁违规购买有关金融产品;严禁超标准和超范围使用回购融入资金;严禁改变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用途;严禁截留挪用保费或串通保险代理机构截留挪用保费;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参与民间借贷。
  一家接到自查通知的保险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的情况应该不会很普遍,因为保险机构从总公司到省级分公司都有一套严格的数据管理系统,言下之意,很难钻空子。“当然,不排除百密一疏的情况,比如,省市级、县级分支机构私自截留保费收入,铤而走险协助外部机构或个人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这一现象的出现可能是因为个别负责人或员工受到了一些利益诱惑。”
  在这次自上而下的摸底检查中,民间借贷活跃的温州、鄂尔多斯等地区备受业内关注。这些地区的保险市场正在刮起一股自查与抽查的风暴。据内蒙古保监局透露,目前已经选择鄂尔多斯、包头等民间借贷活跃地区的部分保险机构进行抽查,同时要求当地各保险公司全面自查,逐笔上报资金管理情况,彻查以往参与民间借贷情况,并核实他们上报情况的真实性。
  “一旦发现运用保险资金参与民间借贷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及上级领导责任。对已参与民间借贷资金的保险机构,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并详细报告处理情况。”内蒙古保监局透露了抽查的细节。
  那么,除从上而下的摸底调查外,如何从源头上避免险资参与民间借贷?当务之急就是防微杜渐。业内人士建议,首当其冲的就是保险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尤其是完善保险资金托管制度,将各类保险资金和资产纳入投资管理及托管的范围。
  按照上述通知中的要求,保险机构应进一步加强活期存款投资比例、交易对手、运作方式的管理,不得从事内幕交易和不正当关联交易;规范融资融券行为,严格执行融资融券资金收付专用账户、融资杠杆比例、资金使用范围、交易市场和品种等规定;规范不动产投资运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不得以项目公司为平台参与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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