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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获准开展
来源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7日 09:25 作者 田俊荣
 

  本报北京10月16日电 (记者田俊荣)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境外投资者和银行可依据此办法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管理办法》明确,境外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人民币来华投资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直接投资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相关金融服务手续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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