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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低保月人均增27元 农村低保月人均增30元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12日 07:23 作者 韩利
  成都本月起调高城乡低保标准
  重要调整
  城乡低保
  城区及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00元提高到330元
  其余区市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不低于10%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不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的65%
  农村五保
  对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由每人每月不低于260提高到310元
  对农村散居的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到180元
  成都商报讯(记者肖刚)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近日出台文件,决定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助,并从8月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这是继上月启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后,成都再次出台措施让低收入群体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这项新举措将惠及24万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5万农村五保对象。
  共享发展成果
  保障标准调整与经济发展同步
  根据《成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经济发展及时调整的自然增长机制”等要求,参考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增长和物价指数变动因素,成都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和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和《关于提高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的通知》,决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并为低保对象发放补助金,以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的提高而降低,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标准提高
  2万城乡居民新纳入低保
  据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翔军介绍,成都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提高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从8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额度为:
  五城区及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00元提高到330元;其余区(市)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不低于10%;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到不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的65%。
  按此标准计算,全市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增加低保金约27元,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增加约30元。低保标准提高后,预计成都城乡低保对象将由目前的22万余人增加到24万余人。
  对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由每人每月不低于260元提高到310元,对农村散居的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到180元。此项提标将惠及全市2.5万名农村五保对象。
  发放补贴
  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
  同时,成都将为今年1~7月当月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发放1~7月的生活补助,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2元。
  增支6900万
  8月30日前完成补助发放和调标
  据陈翔军介绍,成都今年将新增加6900多万元支出用于本次发放生活补助、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其中发放生活补助、城乡低保提标约需6100万元,农村五保提标需800余万元。
  根据安排,各区(市)县将于8月30日前完成生活补助发放及调标工作。有关部门也将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这次提标实施后,成都市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与成都的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
  据悉,根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成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按年均10%的增幅予以调整。
  低保户的故事
  低保户胡久林的幸福:
  一家三口住上了
  50多平方米的廉租房
  胡久林家住都江堰市灌口镇浦江路社区胡家巷17号,这是一栋崭新的楼房。8月3日,成都商报记者走进胡久林家时,他正在沙发上看电视。50多平方米的房间内设施相对简陋,但非常清洁干净,让人很难将其与低保户联系起来。胡久林表示,成都的低保政策好,他们一家不仅每个月能够领取400多元的保障金,去年9月他还通过公开摇号,分配到了这套廉租房。
  胡久林介绍,他与妻子许蓉都是下岗职工,由于两人都有病,妻子已丧失了就业能力,每个月还要支出医疗费用三四百元,而他也因为身有残疾,很难就业。现在女儿已考入宜宾学院,“如果没有低保政策,这日子基本没有办法过了”。
  由于低保政策,胡久林一家的生活慢慢发生着变化,女儿在考入宜宾学院当年,就享受了“阳光圆梦”工程的3600元,同时按成都市的相关规定,也及时将生活补助由高中阶段每月102元调增到大学阶段的每月204元。
  据都江堰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胡久林一家是2009年7月开始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为2人。现在胡久林一家每月已可领取保障金400多元,社区也为胡久林找了一份工作———门卫守夜,每月收入为560元左右。胡久林说,他们一家每月支出为500元左右,生活也还可以,现在担心的就是妻子的病情。听到低保标准再次提高的消息,胡久林很开心。
  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胡久林的妻子又去医院看病了,今年1月至3月,她住院治疗35天,治疗总费用4995.58元,其中社保报销2980.3元,大病互助补充保险报销548.36元,由于出院后一直在外地继续治疗,目前民政大病医疗救助还在办理之中。
  低保户江万纯的希望:
  低保标准提高,生活可以更好了
  家住彭州市丹景山镇石河村1组的农村低保户江万纯家,生活十分简朴———四间平房内,除了一张床和几把桌椅,基本看不到什么家具。8月3日,成都商报记者前往采访时,江万纯流着泪说,多亏了低保金和多次的生活补助,“我很感谢政府!”目前她们一家每月领取低保金231.4元,去年至今,政府共发给江家各项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价格补贴1070元。而本次低保标准的提高,对于江万纯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可以让一家人的生活变得更好一些。
  去年年底,丈夫去世后,今年44岁的江万纯便只有母女两人相依为命,由于长期患病等身体原因,江万纯只能做些简单的事情,靠种田生活,年收入不足2000元,女儿今年读高二,“一放暑假就到外面打工去了,能够赚点补贴一下生活费”。
  江万纯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现在每个月生活支出大概在400元左右,低保金几乎成为江万纯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江家从2007年开始享受农村低保,当时每月领取40元,现在加上教育激励金,她们一家每月领取低保金231.4元,“学校每年也会给生活补助3000元”。
  另一项收入来自于一次性生活补助,成都商报记者获悉,2010年至今,政府共发给江家各项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价格补贴1070元。而2010年,民政部门还发给江万纯门诊救助金200元,政府还资助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江家去年两次享受农村医疗救助共计1515元。
  成都商报记者韩利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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