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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行为需重点关注和查处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02日 08:13 作者 江国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1日说,从当前发展改革委执法的实际情况看,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是我国需要重点关注和查处的对象。
  彭森在发展改革委与欧盟在北京联合举办的反价格垄断国际研讨会上说,价格垄断协议对自由、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最为明显,是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是我国需要重点关注和查处的对象。
  他说,中国《反垄断法》实施近三年来,发展改革委反价格垄断立法和执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迄今为止,发展改革委已出台《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两部配套规章;查处了一批价格垄断案件;切实增强了反价格垄断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了相关国际交流合作。(江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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