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华商晨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4日 10:28 |
作者: |
张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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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个税改革,或将以“月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税负稳步增加,收入越高税额增加越多”为总体目标。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有参与个税改革讨论人士透露,目前施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共分为9个累进级次,税率从5%到45%之间,改革后可能会保持原有最低税率5% 和最高税率45%不变,在此基础上再适度扩大适用5%税率的应税所得级距,降低适用45%税率对应的应税所得标准。如此下来,会使得大部分工薪阶层适用最低一级或两级税率,起到减少税负的作用。
以月收入为3500元的市民王女士为例,目前她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500-2000=1500元,所对应的税率是10%,需要缴纳个税1500×10%-25=125元。如果个税改革后,低于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调整为5%,2000元到1万元适用税率调整为10%……最终只剩下6级累进税率,那么王女士只需要缴纳个税1500×5%=75元,相当于在“级次减少、级距调整”的前提下减少了50元钱的个税税负。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如果此消息成真,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中低收入者税负压力的作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难以精确统计沈阳市内月薪超过2万元的总人数,而目前的个人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是指包含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个应税所得项目在内的年所得收入,与此次的个税调整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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