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全面推行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04日 08:16 作者 卢铮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的通知》,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以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
  此项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境内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实行开户登记制度;二是对境内企业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实行规模管理;三是简化出口核销、联网核查等业务操作,实行企业事后报告制度;四是对境内企业境外账户收支实施非现场监测,对异常情况实施现场核查。
  此前,国家外汇局曾于2010年8月底决定,在北京、广东(含深圳)、山东(含青岛)、江苏四个省(市)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自当年10月1日起,试点期限为一年。试点仅三月即决定全面推行。 (卢铮)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外管局发布通知 细化银行间外汇做市商分类 (12-31 08:23)
·外汇局发新规 降低做市竞争准入门槛 (12-31 08:41)
·三季度我国证券投资净流入141亿美元 (12-29 04:58)
·外汇局:积极应对和打击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动 (12-14 08:27)
·10月份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达576亿美元 (12-01 03:45)
·股市楼市成为热钱逐利“主战场” (11-10 06:23)
·织网围堵热钱 结售汇头寸下限管理 (11-10 03:20)
·外汇局指出 汇改不等于人民币升值 (10-13 09:11)
·汇改不等于人民币升值 (10-13 09:10)
·外汇局:汇改不等于升值 (10-13 07:26)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