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经济参考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29日 08:48 |
作者: |
施智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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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我国已确定了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时间表,最后的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要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据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介绍,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时间表是根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具体要求确定的。目标任务包括:今年年底前所有煤矿必须完成矿井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必须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与此同时,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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