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8日 04:06 |
作者: |
魏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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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魏曙光 本报讯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昨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通过强化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5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刊文提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监工作督察检查的意见,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 安监总局表示,要求各地政府制定小煤矿整顿关闭规划,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矿井;加强矿井关闭监管和废弃矿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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