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消息按照国务院近日要求,2011年起,新增五个中央部门(单位)和两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
此次纳入国有资本预算实施范围的1600多户企业,约占中央部门下属共6000多家企业的四分之一。接近财政部人士向记者确认,由于金融国资的管理体制特殊,金融央企目前还不在此次征收范围之内。
记者同时获悉,财政部和国资委已启动征收上年央企的国有资本收益征收工作,按照今年经过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有资本预算总额,2010年共征收央企红利将在440亿元左右,包括各项收支预算收入,接近于金融危机前征收的央企红利数额。此前三年试点,上缴的央企红利分别是2007年140亿元、2008年440亿元、2009年约385亿元。据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