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更关注的是,这些分红资金究竟如何具体使用?从目前已知的事实来看,这方面的情况同样难以令人满意,同样没有凸显“全民收益”的“全民”性质。
国资委官员日前证实,军工企业从2011年开始将上缴红利。具体上缴比例尚未确定。同时,对于一直在试行5%-10%征收比例的其他央企,也将在明年“被”提高红利的征收比例。
其实,相比军工企业的从免缴到上缴,其他原先上缴红利5%-10%层次的央企,“也将在明年被提高红利的征收比例”,对于广大民众来说,才是更值得关注的好消息。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军工行业经济利润超过500亿”,而同年,仅中石油和中移动两家央企的净利润,便分别高达1031亿和1152亿。这意味着,如果能大幅提高后者的分红上缴比例,所能带来的收益增加效果将比单纯地不豁免前者红利,要可观得多。
不再豁免军工企业的红利,并同时提高其他央企的上缴比例,所以值得高兴,这既是因为作为全民所有的央企,原本就是公共资产,向它的真正“老板”———全体国民分红,实属天经地义之举;也是由于此前“免缴”和“5%-10%”的上缴状况,实在是太过寒碜,不能令民众满意,也根本无法充分体现央企的全民所有本质。
同时我们更关注的是,这些分红资金究竟如何具体使用?从目前已知的事实来看,这方面的情况同样难以令人满意,同样没有凸显“全民收益”的“全民”性质。如2008年的547.8亿央企红利的用途为:49%用于重点央企新设出资和补充国有资本,36%用于部分央企灾后恢复重建,15%用于推进中企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而2009年的873.6亿预算支出,情形大体也是如此———600亿用于电信改革,重点央企补充国有资本75亿,央企灾后恢复重建139.6亿,推进央企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59亿元。
这也就是说,这几年的央企红利支出,遵循的都是“取之于央企,用之于央企”原则,最后又回到了央企自身———既没有进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全社会性的公共开支;也没有如许多公众期待的那样反哺社保预算,补充长期以来亏空欠账严重的养老基金,直接回馈民生。
“全民所有”的央企、公共性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方面既没有向“全民”充分足额地上缴红利、彰显其公共性,一方面又不能将原本有限的红利真正直接惠及民众和公共,这样的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显然名不副实、极为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