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9日 09:49 |
作者: |
姚枝仲 |
| |
自2007年中国相继颁布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劳动合同法》以来,“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浮出水面,2009年9月中国发布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和2010年1月发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后,“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形成浪潮。
实际上,“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是部分外资企业为实现利益诉求的刻意炒作和“游说”,也是其难以正确面对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的表现。
“双缺口”转变为“双过剩”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呈现比较典型的储蓄短缺和外汇短缺同时并存的“双缺口”格局,吸引外资可以同时弥补这两个缺口,既可以获得资金加速国内资本积累以弥补储蓄短缺,又可以获得外汇进口中国急需的外国设备和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花费一定的代价(通过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也是值得的。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国直接投资还能促进资源从相对低效率的国有部门向相对高效率的民营部门转移,能打破地区间的市场分割,推动国内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外国直接投资还能带来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组织、管理和经营方法。因而外国直接投资和中国的外资政策常常被当作中国经济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中国的“双缺口”格局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得到改变,到目前已经完全变成了储蓄过剩和外汇过剩的“双过剩”的局面。尤其是,在中国外部不平衡比较严重、外汇储备仍然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外资企业还在通过资本流入、贸易顺差与利润留存不回流等方式,不断增加中国的外汇储备。考虑到中国外汇资产收益和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收益的不平衡,以及人民币汇率所带来的中国外汇资产与外资人民币资产的相对价值缩水,过去给中国带来效率改进的外国直接投资,现在对中国的资源配置产生了很大的效率损失。
“双低”外资企业丧失市场
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地区间的市场分割已经不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国有经济经过战略重组,低效率的企业逐渐退出市场。民营经济充分发展,成为中国主要的经济成分之一。通过外资来打破地区分割,促进资源从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流动的作用已经相对较弱了。
由于太多的优惠政策,引进外国直接投资也难以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如果外国直接投资带来了先进技术,则外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本劳动比均应该比内资企业高。但是,现实数据却显示了相反的结果。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之前,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外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本劳动比分别为 13.7万元/人和13.2万元/人;而内资企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本劳动比分别为 15.4万元/人和16.7万元/人。外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本劳动比均比内资企业低。虽然有些跨国公司确实给中国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高效的生产方式,但是,上述数据说明,中国所吸引到的外国直接投资并不都是高技术和高效率的,尤其是,外资企业的平均生产技术水平已经低于内资企业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一般来说,一个企业对外投资时,需要克服语言、文化和习惯等方面的障碍,以及需要熟悉当地生产与销售环境,因而必须负担比当地企业更高的成本。为了克服这些额外的成本,对外投资的企业必须有更高的生产率才不会亏损,才能获得理想的收益。因此,只要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的生产与销售成本更高,他们的生产率就必然会更高。同样道理,如果外资企业在中国的生产与销售成本比国内企业更低,那么低效率的外资企业也能在中国生存与发展,中国就会吸引到很多低效率的外国直接投资。正是那些优惠政策,使得外资企业负担的成本实际上比内资企业更低,从而引来了大量低技术和低效率的外资企业。
新要素结构带来新要求
可见,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过去使用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理由已经全部失效。对外资优惠政策的取消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这并不是说,中国不需要外资企业。外资企业能够帮助中国更快、更深入地参与国际生产与分工、能够通过竞争促使内资企业进步、能够向内资企业转移或者溢出技术与人力资本等。但是,这些作用都依赖高效率的外资企业。而只有取消优惠政策,才能将不依靠政策优惠就不能生存的低效率企业排除在市场之外,才能引进真正的高效率企业。取消优惠政策,实行与内资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是外资企业在今天的中国需要面对的最重大的变化。一些优惠政策不仅仅是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还包含准入优惠、土地及其它资源的使用和价格优惠、公共及配套设施方面的优惠以及其它一些配套政策的优惠等。
中国经济发展还导致了要素禀赋发生了重大变化。30年持续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城市和非农部门已经不能获得无限的劳动力供给。不断出现的用工荒和快速上涨的劳动力成本是这一变化的直接表现。与此相关的,还有劳动保护的加强,这会增加企业实际支付的劳动工资。依靠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外资企业,逐渐丧失了竞争力。
在要素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中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也在发生重大变化。中国的比较优势正逐渐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过去依靠要素和资源投入就能获得快速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开始受到制约,未来需要依靠创新和技术进步,需要依靠人力资本的提升,需要将高污染和高消耗的产业转变为高环保和高效率的产业。为此,中国的资源能源使用成本和环保成本开始上升。
国民待遇提供公平竞争
2009年通过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必须给予企业的专利发明人相当于专利年利润2%的报酬的规定;2010年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优先购买国内自主创新品牌产品的规定,都是为了鼓励国内的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结构。这两个规定被认为制约了外资企业在中国研发的积极性,损害了外资企业的利益,是中国的“投资环境恶化”。其实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所谓“投资环境恶化论”,其目的主要是希望中国政府修改上述两个实施细则中的条款。
当然,中国的投资环境确实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劳动成本上升、劳动保护加强、土地成本上升、环保成本上升、能源资源使用成本上升、优惠政策取消,外资企业需要在更高的成本上与内资企业竞争,这是外资企业必须正视的事实和趋势。但这并非是投资环境恶化,相反,这是投资环境的改善。要素和资源能源成本上升,伴随的是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的提升;取消优惠政策,是为了实行国民待遇,而不是对外资实行歧视政策,是为了挤出低效率企业,给市场公平竞争的机会,不再使市场处于低水平竞争状态,不再使个别外资企业依靠特定的政策优惠获得优势,这有利于效率高、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的发展。
当中国的劳动成本等优势在逐渐丧失的时候,中国快速提高的人力资本、快速提高的劳动生产率、快速成长的市场容量、过去发展所产生的产业积聚以及大幅改善的法治环境和政府管理体制,已经成为中国吸引外资的新的优势。事实上,在“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甚嚣尘上的2008年和2010年前三个季度,中国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额分别增长了12%和17%。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