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财经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5日 16:42 |
作者: |
李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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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目前的市场准入格局,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近年来,尽管政府降低了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门槛、改革监管和运营体制以及引入民营资本进入等方面的改革,包括对电信、石油、天然气、电力等产业进行分拆和重组。但是,要撼动垄断行业这一巨大冰山,绝非一时之功。
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第一次明确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石油、金融、电信、电力、铁路、民航等垄断行业和领域。
“非公36条”的出台,让民营资本欢呼雀跃,以为期盼已久的春天即将到来。然而,五年过去了,很多细则没有出台,很多政策无法落实。民营资本要进入垄断行业,依然是重重壁垒。
五年后,由于“非公36条”的实施不力,国务院在2010年5月13日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与“非公36条”相比,“新36条”对于民间投资进入垄断领域的门槛进一步放低。
可是,被看做民营资本大利好的“新36条”,却没能触动它们兴奋的神经,因为在夹缝中生存了多年的民营企业,已经深深体会到了一点:要进入垄断行业,首先要打破垄断。只要垄断存在,民营企业即使进去了,也是国有企业的附属品,没有自主权。
时至今日,“新36条”已经出台半年,但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困惑和观望当中,因为民营企业感觉不到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能辅佐和指导它们进入垄断领域。
本期“专题”,《新财经》采访了石油、电信、金融等三个行业中的民营企业,了解了它们艰难的生存状态。也许,它们只是浩浩荡荡的民营队伍中一个小小的缩影,但通过它们的故事,我们也许可以了解民营企业真正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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