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1日 08:06 |
作者: |
刘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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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 伟
围绕如何看待通胀形势,一场“舆论大战”正激烈上演。
10月初,中国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王建表示,中国必须忍受更高的物价上涨率。10月中旬,经济学家厉以宁表示,由于中国近期仍然可维持9%的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警戒线不应该局限于3%,可以提高到4.5%,并认为是社会可以承受的。中国社科院也在10月下旬发布研究报告,建议政府对价格控制的目标不宜定得太低,可考虑将CPI升幅目标上调至4%左右。
上述建议一出,立刻舆论哗然。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多个媒体不断刊载网民反应,对上述“忍耐高通胀”的看法提出批评。
通胀,是个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在国内物价普遍上涨的背景下,普通老百姓在现实生活中忍得确实很辛苦。面对食品价格上涨,多个城市出现抢购迹象,民众赶在涨价前囤积生活必需品。在北京街头,出现排队购买大白菜的情况。
除了粮油食品,很多基础产品价格也在涨价。今年以来,国内的水价、油价、天然气价、煤价、电价等,都已先后上调或正在准备上调,而且,未来还有开征新税——房产税、物业税、资源税、环境税、车船使用税等。一方面增税,一方面涨价,再加上实质性的负利率,通胀,实在是比房价更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品质。忍受一定幅度通胀已经很久,但在收入分配改革尚不到位,各项价格改革齐头并进的当下,再承受高通胀,与改善民生,“包容性增长”等目标相悖。
未来通胀形势如何?央行调查统计司上周发布《2010年三季度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认为,需对物价的上升压力保持警惕。报告列举了四方面的价格上涨因素:一是主要经济体将进一步实施定量宽松货币政策,近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快速回升。二是当前的货币信贷环境仍较为宽松。三是明年粮价存在较大上涨压力。四是收入分配和资源价格改革可能推高明年的物价。
当前国际环境下,通胀很难避免,但遏制高通胀,是一种责任,也完全可能做到。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再次提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会议强调要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同时,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需求。房产调控至今已逾半年,搜房网数据显示,截至10月22日,全国29个大中城市中,24个大中城市普通商品住宅项目11月计划开盘量比10月大幅下降,北京、深圳、广州降幅在五成左右,贵阳降幅最大达到77.3%。开盘减少,成交量锐降,价格稳中有跌,或涨幅非常有限,是当前地产市场大致情况。
但是,目前房价即便下降50%,中低收入者就能买得起吗?回答恐怕是否定的。因此,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才是缓解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有效措施。上周,关于明年初开征房产税的消息传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房产税首先将在一线城市试点,北京、上海、广州都有可能,建议首套商品房不应被覆盖,而投资房将成为房产税调控目标。10月27日,深圳市地税局证实,按房产评估价过户征税新规11月正式实施。此前,上述传闻已在市场上迅速得到反应。深圳房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10月22日开始,购房者为减少交易成本纷纷入市,实现提前过户。二手房过户量从此前的日均400套左右突然增至600~700套,到10月25日继续增加到811套,几乎回复到市场亢奋时期的水平。
住房持有阶段,政府将征收房产税,交易环节,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做实,加上贷款门槛提高,成本增加,房地产价格确实面临新的压力。但是,对需要通过市场改善和得到住房的绝大多数中高收入者应该明白,任何成本的叠加,都与商品大幅降价的方向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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