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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改刑法“恶意欠薪”将首次入罪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24日 07:37 作者
    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草案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一些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以利于对这类行为的预防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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