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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险企误导销售无理拒赔
来源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17日 10:53 作者 崔启斌
    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夸大保障收益、出险后拒赔、鸳鸯保单、买保险搭送礼品……一系列保险营销乱象使得监管层“很头疼”。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保监会昨日发布《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再次明确表示,严禁销售误导以及错误拒赔。

  上述《准则》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针对《准则》出台的背景,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解释,总体来说,保险公司内控建设还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备、内控执行力不强甚至形同虚设等问题,内控不健全,公司治理只能是“空中楼阁”。

  《准则》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加强销售管理。据介绍,销售活动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最前端,保险公司目前过分注重保费增长,销售活动管理容易被忽视,一些不规范销售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理赔难题随之产生。

  《准则》指出,保险公司应当规范销售宣传行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内部权限编写、印制和发放各类宣传广告材料,确保宣传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杜绝广告宣传中的误导行为,并要求保险公司采取投保风险提示、客户回访、保单信息查询、佣金手续费控制、电话录音等方式,建立销售过程和销售品质风险控制机制。

  为了解决当前理赔难、虚假理赔及错误拒赔等问题,《准则》还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承保控制,规范投保受理、核保、保单制作等流程,在接到报案时应当及时登记录入,主动向客户提供简便、明确的理赔指引。

  同时,《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明确理赔的标准、建立复核调查制度,将查勘与理赔、复核分离操作,防范虚假理赔和错误拒赔等。

  “保险公司的内控是全方位的,任何一些环节出问题,都会给公司的运营带来巨大的风险。”一位保险专家指出,《准则》应该是保险公司全面加强内控的指引。

  尽管只是一次对政策的全面梳理,但该《准则》在内控监管制度体系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据了解,2008年6月,保监会与多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准则》可算得上保险业执行该《基本规范》的实施细则,下一步,保监会还将针对保险经营的关键环节或主要领域制定若干个具体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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