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海关总署回应跨国邮寄商品关税起征点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10日 10:00 作者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日前就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发布公告,从9月1日起,对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此举被有些人认为将增加海外代购成本,就此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作出回应。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进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它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这是一贯的。《公告》再次明确“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一些人认为,《公告》的实施将提高海外代购的成本,该负责人认为,这是混淆了物品和货物的概念。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海关总署:海外代购货物要照章纳税 (08-09 17:20)
·海关总署:解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修订版 (07-28 16:57)
·海关总署规范飞机租赁关税问题 (07-23 04:32)
·纺织 出口"高烧"下半年恐难维持 (07-13 07:50)
·海关总署:5月顺差恢复幅度较大 (06-11 08:59)
·5月出口远超预期恐难持续 (06-11 07:36)
·四月份外贸数据点评:低端产品引领出口增速反弹 (05-11 14:00)
·我国外贸4月份重现小幅顺差 (05-11 03:24)
·4月原油进口2117万吨频创年内新高 (05-11 03:24)
·首现月度逆差 外贸结构求变 (04-15 11:12)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