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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物资可享税收优惠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03日 08:07 作者 朱宇
    财政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指出,自2010年7月15日起,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承担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物资时,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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