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2日 09: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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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信息,备受各方关注的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将于今年四季度起正式对外公布。 国家统计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我国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的规定》称,季度GDP核算将分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今后统计局将在每个季度的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季度GDP的初步核算数。 国家统计局同时表示,《规定》将于9月1日起生效。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处相关人士的解释,这也就意味着,在初定于10月21日举行的三季度国民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就将正式对外公布季度GDP数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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