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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成渝增长极 西部经济生产总值2015年要翻番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09日 07:45 作者
 

  昨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中央决定今后10年努力使西部地区的经济综合实力上一个大台阶、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上一个大台阶、使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其中,成渝、关中-天水和广西北部湾等经济区将在第一层面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的经济增长极。

  经济增速保持1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杜鹰表示,国家初步规划到2015年西部地区经济生产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这意味着今后几年,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都要保持在10%以上。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缩小西部与东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中央将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并考虑在西部地区选择5大片重点生态区,未来10年内还要实施10大生态工程。与此同时,将加大对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支持力度,其中包括中央财政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的所得税减按15%征收。

  他说,“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中央在重大基础建设项目上还要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在转移支付和投资安排上也要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以目前年均20%增长速度,五年将翻一番。

  三层面布局重点经济区

  在谈到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西部地区在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方面有何新变化时?

  杜鹰表示,在重点经济区发展方面,大致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将成渝、关中-天水和广西北部湾等经济区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的经济增长极;第二层面是将呼(和浩特)包(头)银(川)、新疆天山北坡、兰(州)西(宁)格(尔木)、陕甘宁等经济区培育成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带;第三层面是将滇中、黔中、西江上游、宁夏沿黄、西藏“一江三河”等经济区建成省域经济增长点。

  为鼓励西部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央提出要在西部地区实施有差别的产业政策,凡是有条件在西部地区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支持在西部地区布局建设并优先审批核准,制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对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差别化的土地政策,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时,适度向西部地区倾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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