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经济参考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07日 13:37 |
作者: |
郑晓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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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近日发布消息称,浙江、江苏、重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核定。此举意味着,国家今年拟推动试点的输配电价改革率先在上述三省市破题。
国家发改委的批复要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电网输配电价执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当地省级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
按照直购电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定输配电价之后,参与试点的省市还需要向国家电监会、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报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和参与直接交易的具体对象,经三部门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郑晓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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