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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购电试点能否推广取决于地方政府态度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22日 03:44 作者 吴中珞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10月22日证券时报第17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吴中珞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辽宁抚顺铝厂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这标志着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2009年3月6日,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等三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遴选了15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直购电条件的电解铝企业开展直购电试点工作。此次获批的抚顺铝厂即是当时15 家试点电解铝企业之一。但直到此次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间的直购电试点获批的7个月期间,并未出现任何一个获得实质性进展的试点。
  国泰君安电力行业研究员王威对记者表示,此次试点的最大特点是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位于不同电网,抚顺铝厂位于辽宁省,华能伊敏电厂位于归属于国家电网的蒙东电网。而蒙东地区的较低煤炭价格、较低的发电成本,使得抚顺铝厂有望获得相对更低的直购电协议价格;跨地区的资源配置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使得煤、电、铝产业链整体效益得到提升。
  从相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已经在进行中的吉林碳素和广东台山试点中,大用户到厂电价较当地目录电价中的大工业用电价格有所下降。而抚顺铝厂这一试点有望获得更高的“价差”,理由是该试点的电厂位于蒙东地区,且是坑口电厂,发电成本明显低于辽宁省内电厂。对于这一模式能否大范围推广,王威表示,这取决于电网企业所在地方政府的态度。
  在他看来,直购电是产业链内的利益再分配,有受益企业就必然有受损企业;不过,产业链整体利益也会随着直购电规模的推广而扩大。他表示,参与到直购电试点电厂的收益得到提升,同时,大用户所在电网区域内的其他发电企业整体利益受损,但个体受损不大;而电网企业的盈利是否受到侵蚀,目前还难以判断;参与直购电试点的大用户将获得超额收益,其竞争对手若未参与试点则利益受侵蚀。
  他还表示,近期电价体制的改革体现了政府在发电侧和输配售电侧的不同政策导向———发电侧坚定走向市场化,输、配电价格体系则维持计划色彩浓厚的政府指导下的稳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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