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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箭在弦上 业内对政策效果持谨慎态度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04日 15:39 作者 潘晟
   
   近日,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强调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首次出现在发改委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充分证明国家层面正在动真格地推动房产税改革,房产税可谓箭在弦上。而近日上海、湖南、湖北、重庆等四城市也纷纷传出了有关征收房产税的消息,而在这四个城市中,业内人士多认为,无论从房价的高低,还是从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多少,或是从目前政策可能的完备程度来看,由上海率先推出“房产税”,再推广到其他房价明显过高的城市,将是更为合理的选择。

  其实,自房产税可能与上海版“国十条”一同出台的消息传出之后,有关上海如何征收房产税的说法就层出不穷。综合来看,主要有这样三个版本。最早的版本是只对二套以上和别墅征收,征收税率是8‰。随后的版本则显得更为“言之凿凿”,传房产税征收将采取“新老划断”,购买新房的,如果人均住房面积在70平米以上,新购的和已有的住房全部征收房地产税,征收税率是8‰,按照评估值的7折计税,每年征收;同时对不能提供3年以上工作纳税记录的非上海户籍居民,新购房也将征税。而最新的版本是,在已上报国务院的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修改方案中,房产税税率定为8‰,其具体征收方式为,以契证上的购房金额为基数进行征收,自行报税缴纳。

  由于目前房产税最终的征收原则以及执行方式尚未出台,业内人士大多不愿意就相关的细节问题发表观点,而且对于房产税出台后能否得到有效执行以及其对房价的控制效果,也持比较谨慎的态度。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按照最新的报道版本,那么房产税的征收最终必然会落在交易环节,这样的话,投资者在持有物业的时候,其并不需要付出额外的持有成本,而在交易的时候,其又可以比较轻易地将成本一次性地转嫁到购房者头上。因此,投资者如果卖不出好价钱,依然可以选择持有,可能难以达到国家促进供给的初衷。而且,从理论上看,房产税的出台也不一定会触发大量抛售。即使不考虑自住的需求以及可能的升值空间,房地产作为传统的投资、保值和资产配置手段,其抵御通胀的能力也未必能被房产税所抵消。而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物业税占比较大的国家,如美国、韩国也未能有效地避免地产泡沫。

  此外,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此次国家的决心非常坚决,自上而下的推动使得上海完全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出台房产税,不过,由于房产税征收涉及部门较多,执行过程复杂,技术要求较高,比如韩国在80年末为了加强早已开始的物业税征收,仍需花费5年的时间才建立了一个完善的评估、征收体系,因此房产税在出台后短期内能否得到有效的运转还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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