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营投资和民营企业的兴起很有可能是中国新经济增长点的希望。如果短时间全球性的技术革新没有突破性进展,则中国的制度变革将释放巨大经济潜力,一个得到切实贯彻的民间投资新政或许带来中国乡镇企业时期的繁荣。
2005年2月19日,国务院正式签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因文件内容共36条,这份文件通常被简称为“非公36条”。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再次签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全文内容正好又是36条,因此,媒体称之为“新36条”。
“新三十六条”的出台,战略意义将远大于经济意义。打破行业垄断,扩大对内开放,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技术研发和改造升级的投资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民间资本准入的动力问题。该措施方面相对于2005 年有显著的进步,长期将有利于中国经济均衡稳定发展。战略意义上,该项政策有两个积极后果,一是以“民进国退”的方式实现总需求接力棒的转移,避免经济增速过快下滑;二是引导资金流出投机领域进入实体经济。民营投资和民营企业的兴起很有可能是中国新经济增长点的希望。
民间投资新政亮点缤纷呈现
第一,在国发(2005)3号文(以下简称3号文)的基础上,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明确提出国有资本退出一般经营性领域;第二,基调比3号文更积极,从“放宽”转变为“鼓励和引导”,对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具体措施作了更具体的规定。第三,准入范围比3号文更宽,3号文的准入行业包括“垄断性行业、工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共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工业、国企重组”,而《意见》提出明确鼓励的领域包括“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电力、石油天然气、电信、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开发、市政公用、政策性住房建设、医疗服务、教育和社会培训、社会福利、金融、商贸流通物流、国防科工、国企重组”。第四,《意见》在促进民间企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参与国际竞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并在创造投资环境和改善对民间投资服务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这是3号文所没有的。
新政开启乡镇企业时代繁荣?
“新三十六”相对于2005年3号文有明显的进步,在房地产政策调控、地方投资扩张能力受压的情况下,管理层对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视到了战略的高度。在战略意义上,这将产生两个后果:一是以“民进国退”的方式实现总需求接力棒的转移,避免经济增速过快下滑;二是引导资金流出投机领域,进入实体经济。
从长远来看,如果该政策得到充分执行,中国民间资本活力的发挥将迎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又一个黄金时期,因为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对中国就业和收入的改善具有(比国有企业)更大的作用,而这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环节。进一步地,我们认为,民营投资和民营企业的兴起很有可能是中国新经济增长点的希望。正如我们一直所强调的,缺乏新增长点,中国经济将在未来一段时间保持处于较低增长。如果短时间全球性的技术革新没有突破性进展,则制度变革可能是另一个希望,一个得到切实贯彻的民间投资新政或许重启中国“乡镇企业”时期的繁荣。
从19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民间投资乏力的问题一直困扰中国经济,因此就实际效果而言,政策执行比政策条款本身更加重要,《意见》的短期效果仍有待观察,我们将密切跟踪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对《意见》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在进入“玻璃门”、盈利预期、信贷歧视等问题解决以后,民营经济发展将得到切实的促进。 今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