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5月14日 09:09 |
作者: |
于萍 |
| |
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专家表示,从长期来看,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有利于完善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引导金融业健康发展。预计有关部门将会出台具体政策,对风险控制、退出机制等进行规范。 完善多层次金融体系 “此项政策对引导民间资本的流向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金融业对民间资本很有吸引力,而且开放的空间也很大。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缺少中小型机构,民间资本的进入将填补这个空缺。 还有专家指出,由于政策所限,民间资本在金融领域多以民间信贷的形式存在。 郭田勇表示,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由地方政府监管,未来的发展方向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存款类金融机构,由银监会进行监管,比如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村镇银行等。当前可以消费金融为突破口,帮助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这对促进民间资本发展壮大以及我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消费金融领域还可以促进金融业竞争和多层次金融体系的建立。 本着审慎原则逐步放开 中国社科院结构金融研究室主任殷剑锋表示,由于金融领域的重要性,该领域将本着审慎的原则逐步放开。因此,短期内民间资本还不会进入大型银行、券商和基金等,以避免产生系统风险。对于股权投资基金、担保公司等,民间资本将逐步进入。 殷剑锋认为,未来有关部门会出台一些具体政策对民资进入金融领域加以规范。在金融业对民间资本逐步放开的同时,需要完善相关退出机制,“有进有出”才能保证资金的正常流动。同时,风险防范至关重要,应该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机制。 郭田勇表示,目前我国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风险仍可控。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可以逐步放开金融领域,民间资本将迎来新的发展空间。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