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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11条”北京落地调控楼市
来源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24日 09:28 作者 齐琳
    商报讯 (记者 齐琳)过期优惠政策一律停止、加强价格监管、重申预售3日制度,严打捂盘惜售、严查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国11条”北京市的落地政策终于在昨日公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表示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今年以来,对于已过有效期的购房优惠政策是否将继续执行,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实施意见》对此给出了明确答案:过期购房优惠政策一律停止。对此,市住建委等11个部门将联手清理规范2008年底以来制定的各项购房优惠政策,包括已过期的购房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即对二套住房贷款严格执行不低于40%的首付比例;个人销售普通住房营业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等。
  除了明确政策的存废,针对去年出现的开发商囤地炒地现象,《实施意见》也表示将一律严惩。除了将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公顷;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50%,并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支付剩余出让价款外,北京还将加强对已出让房地产项目批后监管,依法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地价款、开工、竣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并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
  同时,针对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问题,《实施意见》规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为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施工范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市住建委昨日表示,北京将在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同时,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从近期市场情况看,随着中央及北京市一系列调控政策的陆续出台,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供应环比有所增加、投资投机性购房有所降温、价格涨幅趋缓的积极变化。 
  “我爱我家”副总经理胡景晖表示, 此番“国11条”在北京的落地,在打击投机购房的同时,改善型置业的成本会加大。“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提升,一方面对多次置业和投机性购房起到一定抑制作用,另一方面将使改善型购房人群的置业成本增加。”胡景晖表示,2009年北京市二手房成交中,改善型需求占55%,如果首付比例提高,对于首付能力较强的改善型购房人影响不大,但对那些想改善但是首付能力很有限的人群来说,则可能根本打消他们改善型置业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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