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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率先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18日 06:24 作者 李明峰
  探索公务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在很多人看来,公务员职业既是没有下岗风险的“铁饭碗”,又是上升空间狭小的“铁笼子”。如今深圳市的一项改革,将可能改变这种状况,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1月14日,深圳市政府四届一五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深圳的公务员将由原来的综合管理类变更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个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各自的考评升降通道。
  “现有公务员管理的一个常见问题是缺乏激励机制和监控机制,造成许多公务员缺乏职业生涯规划。”中山大学政务学院行政管理学系主任倪星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尤其是在基层,由于行政级别不高和领导编制有限,公务员很容易遭遇职业生涯“天花板”。
  此次《方案》提出了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总体思路包括: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建立与行政级别脱钩的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拓宽其职业发展空间;结合职位分类扩大公务员聘任制适用范围,制度性地解决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等等。
  根据《方案》,深圳率先实行的分类管理改革,将从此前单一的综合管理类岗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类管理岗位,最终形成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个类别。
  其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各个职级没有上下级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工积累、工作业绩挂钩。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从高到低设置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职务晋升与专业技术条件挂钩,同时考虑个人年工积累和工作业绩。
  这一分类管理改革,使不同类别的公务员有了差异化的晋升条件和晋升空间,从而在制度上为公务员的相对多元发展提供了保障,可望为去除“官本位”、打破“铁饭碗”奠定基础。
  倪星表示,进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之后,新的问题是如何根据新的岗位、职责、权力运行机制设立对应的职级和待遇,相信后续还有配套的政策出台。
  深圳市系全国首个获批的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城市。据悉,深圳此次改革借鉴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尤其是香港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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