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改善型住房优惠政策是否调整 有待再明确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13日 09:45 作者 徐运
 

 

  在昨天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问:“1月10日国务院发布通知,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国务院通知发布后,上海市关于改善型住房最低20%的首付比例政策还适不适用?”对此,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国家最新政策公布以后,上海各方面还在准备相关的实施细则。

  陈启伟说,上海公积金中心也表示将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具体的实施指导意见后,再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并按程序报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通过其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依照“沪四条”,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本可以享受“利率7折、最低首付2成”的优惠,但依照最新的“国十一条”,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的话,再购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就不得低于4成。

  比照国务院下发的“国十一条”,上海未来是否对改善型住房贷款利率及首付的优惠进行调整,将有待于相关部门对接下来的操作细则作进一步的明晰、制定与发布。

  陈启伟还通报,2009年本市进一步放宽了廉租准入标准,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2009年共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约1.4万户(当年新增廉租受益家庭中,低保以上的低收入家庭约占52%),累计廉租受益家庭达近6.3万户。

  同时去年本市还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开展了经济适用住房轮候供应试点。至2009年底,共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约605万平方米。此外,本市已着手研究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出台了《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

  [新闻附件]

  “沪四条”: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成,贷款利率7折

  上海去年底出台的《本市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

  在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同时,更加严格二套房信贷管理,严格二套房认定标准。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调整前可比照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7折贷款利率和最低首付20%的优惠政策;调整后须符合购房前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条件,并须提供有效证明,才能享受贷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的优惠政策。

  “国十一条”:未提改善型住房,二套房首付最低4成

  国务院办公厅10日发布最新通知规定: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外滩滨水区综合改造后展新貌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五成首付威力惊人 小房企四下找钱支付土地款 (01-04 08:19)
·部分银行上调首套房贷首付比例 (11-13 09:19)
·二套房贷坚持四成以上首付比例 (07-24 10:32)
·绝迹10年"两成首付"惊现宁波 银行风险有加大苗头 (07-10 10:17)
·收紧房贷对炒家打击较大 (01-11 10:14)
·银监会拟出更严厉二套房贷政策 首付或提至50% (01-08 09:55)
·传二套房首付五成 央行对此不评论 (12-22 10:24)
·律师呼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调整按揭首付比例 (12-21 15:48)
·首付仅二成京城数“地王”面临法规合同悖论 (11-26 07:58)
·二套房贷政策“闸门”未现松动 (07-09 08:13)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