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6日 09:3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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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公职人员与企业老板“交往过密”,甚至发生钱权交易,被俗称“傍老板”。河南省渑池县公安局近日出台一条新规:全局民警,不管职务高低,与矿老板或娱乐服务场所老板交往过密者,一律免职或调离公安机关,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在社会生活中,民警居于管理地位,手中有一定权力。一些企业老板刻意接近民警,无非是看中了民警手中的权力。一旦民警不加判别,“交往过密”,就可能影响权力的正确行使。 渑池县公安局出台规定前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严格队伍管理、严查违法违纪专项行动,发现部分民警和矿老板来往密切,甚至有参与采矿、参股分红的苗头,一些民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说明,渑池县公安局的规定并非无病呻吟,而是有的放矢。 什么样的交往才算过密,在现实生活中不易界定,涉及交往的频率、深度等因素。要把规定变成硬约束,恐怕还需问计于民。(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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