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交通、住房、通讯等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分析认为,财政部的《通知》有利于抑制垄断企业员工过高的灰色收入。但是因为企业中有相当大比例的国企与民企的职工福利并不高,如果将这部分企业职工也算入,其收入必然降低。
“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到3000元,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在实施福利费计入工资总额时,才能使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受到抑制,同时又可以避免中低收入者实际收入水平下降。”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