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国务院着手组织“七五”计划的起草工作,1985年上半年拟订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这个《建议》经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原则通过后,提交1985年9月的党代会审议通过。国务院根据《建议》,对计划安排又反复研究、平衡、测算,1986年3月审定完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提交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在一个新的五年计划刚刚起步的时候,国家就制定出了完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在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史上是第一次。
“七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努力保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使改革更加顺利地开展,力争在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
“七五”期间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1983年中央提出了到2000年产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战略目标。到1990年要实现第一个阶段。同时,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快,改革不断深化,企业的自主权大大增强,对外开放迅速扩大,外向型经济不断发展,国外国内两个市场逐渐形成。
1986年3月3日科学家王大珩、王淦昌、陈芳允、杨嘉墀上书中共中央,提出发展高技术的建议。这一建议后来被称为“八六三计划”。随后的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八六三”计划〉纲要》。《纲要》提出了生物技术、航天技术、信息技术、先进防御技术、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和新材料等7个领域中的15个主题项目,作为我国今后发展高技术的重点。
1986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并发出通知指出:改革企业的领导体制,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补充通知,指出:从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到厂长负责制的转变,是企业领导体制的重大改革。企业中的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经理)行使职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七五”期间特区建设加速,为我国经济的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1987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海南省及其筹建工作的通知》,决定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来,筹建海南省。5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对海南经济特区实行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授予海南省人民政府更大的自主权。1988年3月1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的通知》,决定适当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新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区140个市、县,包括杭州、南京、沈阳等省会城市。1990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上海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上海市加快浦东地区的开发,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
除此之外,我国在“七五”期间,交通方面也发展较快。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和政策。例如,对铁路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港口实行政企分开,调整运价;民航实行利润留成90%等,进一步促进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铁路实行投人产出、以路建路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后,5年共完成基建投资493.5亿元,机车车辆工业完成投资30亿元,实施的“北战大秦、南攻衡广、中取华东”重点工程完成国家计划,大秦一期工程和衡广复线工程提前交付运营。
公路继续实行投资渠道多元化措施,5年共完成投资263.8亿元,为“六五”的4.9倍,共新建、改建公路8万多公里,新增二级以上公路2.4万公里。1988年上海至嘉定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结束了我国大陆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