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6月1日电 (记者罗艾桦)5月31日,广州市出台4个配套文件,明确对市管国有企业实行领导人员分级管理,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和可视作的行政级别。
“市管企业和其所属企业不再称为可视作市局级、副局级单位”,具体操作上,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保留自2000年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以来由市委、市政府任命的国企领导人员在企业中的待遇。“以往给企业领导人员行政级别,不管经营得好不好都取消不了,现在我们不搞‘终身制’,没有行政级别当‘靠山’,做不好就要调整,逼着企业领导人员按市场规律把企业做大做强。”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邬毅敏说。
文件还明确,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和“业绩优先,结构合理,激励有效”的原则,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考核,规范其薪酬管理,优化其薪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