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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监管方式是食品安全法立法重点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02日 09:49 作者 王婷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1日表示,《食品安全法》6月1日正式生效,相关配套法律制度还在制定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指出,转变监管方式是食品安全法的立法重点。
  在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展开在线交流时,苏志介绍,《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已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消费者提出来的方方面面意见、建议非常多,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进行分类处理,能够吸收的意见尽量吸收。但这不会影响《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在国务院条例出台之前,各个部门也都在做准备。各个部门都有制度和管理办法,但有些管理办法的出台还要等条例公布后再发布,以便和条例做好衔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指出,转变监管方式是食品安全法的立法重点,监管方式转变主要表现在:一是确立分段监管和全程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确立监管的重点为食品的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机制;二是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深入到食品生产的内部每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流通、餐饮的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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