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5日 09:19 |
作者: |
朱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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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呆坏账准备金提取范围将有变动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颖24日在国税总局网站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金融企业呆坏账准备金提取范围会有所变动。 有网友提问,对于商业银行风险资产的减值准备,是否仍按照1%作税前扣除,还是对2008年计提的坏账/呆账准备全部做纳税调增?缪慧颖说:“金融企业准备金问题总局和财政部正在研究,很快就会出台。跟以前相比,在准备金提取范围上会有所变动,初定提取比例还是1%。” 对于投资集团从享受减免所得税的被投资方取得的分红如何计算所得税的问题,缪慧颖表示,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除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外可以作为免税收入。 有网友提问,企业、单位以股权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纳税政策如何规定?缪慧颖表示,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股权投资等收益征税问题,考虑到此类投资收益没有现金流收入,如果在当年全额征税,将给企业造成现金困难。国税总局计划在今后给予明确,对收益较大,企业当年纳税有困难的,允许给予分几年均匀分摊纳税。 此外,缪慧颖表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企业重组的税务问题,文件有望4月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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