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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管理金融国资交易或将不限于四大平台
来源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16日 14:33 作者 李学亮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新浪产权了解到,目前国内各家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正在紧锣密鼓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争取获得这块大蛋糕,而中央一级金融国资或许不会像经营类中央企业那样放在京津沪渝四家交易所,而是由国资委选定的65家产权交易平台自由竞争。

   今年3月17日出台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财政部负责制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监督管理制度,并对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国有资产转让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这一规定也引起了业界的无限遐想,由于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及其子公司资产为数巨大,被财政部选中对交易平台将成为他们的重大利好。其中,是不是会像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那样放在京津沪渝四家交易所交易的议论最多。

  2003年12月31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业界所称的“三号令”)出台后,国务院国资委在 出台配套文件,规定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将由京津沪三家交易所负责交易,“当时的考虑是国内产权交易机构刚刚重启,很多交易所不成熟不规范,放在京、津、沪三家相对规范的交易所比较安全”一位业界人士这样指出。到2007年,国资委再次确定重庆成为第四家中央企业产权交易机构。

  “中央企业改制的总量很大,所以四家央企交易平台受益很大,也是现在四家交易所之所以形成较大规模的重要原因”,上述业界人士说:“其实对国资委的这一安排业界也是有意见的,随着国内多家产权市场的规范,他们也具备这样的能力和水平交易央企产权”。

  然而,从新浪产权得到的最新信息看,财政部对如何选择中央管理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也有考虑,但是结果却大不相同,财政部将不指定哪几个交易所,而是按照54号文的规定,在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进行。

  同时,之前媒体报道的54号文中提到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所”并非按照一省一个,只有29家,而是由经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级国资委认可的从事国有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共有65家产权交易机构有这样的资质。(新浪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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