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经济参考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4日 08:58 |
作者: |
屈凌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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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股权出质登记以来,浙江省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得到拓展,9个月来融资金额超过240亿元,出现了非金融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融资企业规模多样化的新特点,股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速度进一步增加,更多中小企业因此受益。
股权盘活资金流9个月融资240亿元
占浙江省GDP总量60%以上的是民营企业,其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去年以来,这些中小企业由于普遍缺少质押物面临收贷与惜贷的双重压力。
为帮助浙江企业渡过难关、重拾信心,在充分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08年6月浙江省工商局在全国创新性出台了《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7月15日由浙江省工商局、浙江银监局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浙江省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正式实施。
股权出质,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公司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金优先受偿。
《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浙江省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得到拓展,存量资本被盘活,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浙江省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3月底,浙江省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536户,出质数额达131.7亿元(股),融资金额241.8亿元。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副行长郑南源认为,“股权出质登记”可以锁定企业的股权,使得企业将股权质押给银行后,无法转让,银行贷款的信心提高,因此提高了企业贷款成功率。
融资渠道多元化非金融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
2009年一季度浙江省工商部门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28户,出质数额达19.6亿元(股),融资金额132.3亿元,登记户数和融资金额环比增长一倍。
记者了解到,股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速度进一步增加,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信心提高的因素,还和浙江省股权出质登记出现的新特点有关。随着浙江省股权出质登记的深入开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也踊跃加入到质权人的行列,使质权人呈现多元化趋势。
浙江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阙利明介绍,在开展股权出质登记初期,质权人几乎全部为金融机构,且仅集中在少数几家银行,后来逐步拓展到了几乎所有的银行。目前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金融机构包括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20多家,占总数近70%。
记者从2009年新办理的股权出质登记中发现,质权人里出现了多家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实业公司、控股公司等非银行企业和个人为质权人的情况,并且接近总数的三分之一。
阙利明认为,质权人的多元化显示社会对股权质押认可度的提高,同时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愿意为民营企业提供质押,也显示浙江民间对经济总体趋势和民营企业发展态势保持较乐观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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