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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企业跨境投资五大领域 四部委齐出招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3日 05:30 作者 吴婷
 

⊙本报记者  吴婷
  
  金融危机之下企业走出去凸显机遇,在22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大部委高官齐齐亮出助力企业“走出去”的多张“王牌”。

  发改委:对外投资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
  商务部:把推动企业"走出去"作为保增长战略举措
  国税总局将完善税收政策鼓励境外投资
  外管局:将出台相关外汇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

  国家支持企业在五大重点领域进行对外投资,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副司长刘洪宽在会上说,第一是开展对外资源合作。进一步加大境外石油、天然气和重要矿产资源等领域的合作开发力度,实施长期贸易策略,拓宽境外资源合作的渠道和领域。
  第二是开展海外科技智力合作。国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欧美等境外科技资源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中心,通过开展科技和智力合作,提高中国企业和当地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三是开展先进制造业领域对外投资。中国企业可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一起共同建立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打造国际品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第四是支持对外基础设施投资合作。中国工程建筑企业可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参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是积极推动服务业走出去。中国的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有实力的企业相对比较集中,有条件的企业可从事分销、银行、基金管理、航运等服务。
  在研讨会上,商务部等纷纷亮出了支持企业“走出去”的“王牌”。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超说,在政策支持方面,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财政、信贷、保险、税收等方面制订了一系列扶持企业“走出去”措施,包括积极协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王超还透露,商务部日前派出投资合作工作组访欧,并将组织对美投资促进团赴美,积极寻求投资合作机会。
  企业境外投资最大困难是融资难问题,外汇局资本司副司长孙鲁军说,外汇局正积极研究出台相关外汇政策,允许符合条件企业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和人民币购汇对其境外投资企业进行放款,同时简化境外放款的审核。
  国税总局副局长王力称,企业境外投资遇到的税收政策问题主要集中在进出口税收和所得税方面。在进出口税收方面,国家对企业境外投资给予积极支持,比如对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设备及零部件实行退免税政策。在所得税方面,新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增加间接抵免的规定进一步支持企业海外投资。
  刘洪宽表示,下一步国家支持境外投资的政策,还包括培养市场主体。国家不仅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同样支持具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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